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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宁法院全链条筑牢生态司法保护屏障
周宁县山灵水秀,自然生态资源丰富,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全县林地面积8.2万公顷,林木蓄积量488.6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72.96%。
近年来,周宁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推动“刑罚+修复”生态审判、“司法+行政”联动共治、“服务+教育”法治宣传,全链条筑牢生态司法保护屏障,助力周宁绿色高质量发展。
推动“刑罚+修复”生态审判
做好生态建设“必答题”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持打击犯罪和保护生态并重、修复生态与保护发展并行,一体推进生态犯罪预防和惩治。
在“专业审判”上精准发力
整合优化审判资源配置,精选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法官组成合议庭,集中审理涉环境资源相关案件。2023年以来审结失火毁林、盗伐滥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等违法犯罪案件12件18人,缴纳生态修复金11.1万元。
在“生态修复”上持续赋能
联合县公安局、检察院、林业局设立生态修复示范地,出台生态环境损害修复保证金提存办法,开展判后回访督促修复工作。2023年以来督促补植复绿50余亩,增殖放流鱼苗4万余尾。
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增殖放流活动
在“文化保护”上求实见效
融合推进生态司法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建立廊桥保护“司法+保险”机制,选派法官挂点联系廊桥,实现“一桥一员一档一码一保险”。联合宁德市中院在国保文物单位周宁林公忠平王祖殿设立涉台文物古迹司法保护基地,构建法院、文旅、台办等多部门共同参与的涉台文物古迹多元化保护格局。
联合宁德市中院设立涉台文物古迹司法保护基地
推动“司法+行政”联动共治
注入环境治理“强心针”
如何凝聚多方合力强化环境问题源头治理?周宁法院加强与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等职能部门的协同配合,“司法+行政”联合发力促生态环境问题综合治理。
坚持协同治理不停步
聚焦森林生态治理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联合县林业局、国有林场,在仙风山设立“驻县林长办法官工作联络室”“服务保障国家‘林·碳’战略生态司法实践联络点”,2023年以来联合开展巡山、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替代修复验收等活动5场次。
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替代修复验收活动
坚持生态防控不松劲
在补植复绿验收活动中,针对发现的红火蚁问题,及时向县农业农村局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加大监测防控力度、加强科普宣传等工作。县农业农村局积极采纳建议,通过组建防控团队、争取资金支持、加强宣传引导等措施,推进周宁县辖区红火蚁“动态清零”。
坚持水源治理不懈怠
联合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建立饮用水水源地生态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在李园水库设立水资源司法保护实践基地,明确水资源保护信息共享、联席会议、双向咨询等工作内容,深化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推动饮用水水源保护常态化。2023年以来联合开展巡河、水环境保护等活动7场次。
联合开展巡河活动
推动“服务+教育”法治宣传
把握前端预防“金钥匙”
坚持把生态司法与服务中心工作、保障产业发展、传播生态保护“好声音”相结合,推动生态保护从“事中管控”“事后惩罚”向“事前预防”转变。
服务中心突出“准”
聚焦县委县政府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工作部署,依法履职、主动担当,制定并实施《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更好服务保障周宁县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工作的意见》,落实组织领导、履职保障、联动司法、生态修复、普法宣教等举措,助力周宁县“创森”“创园”。
保障产业突出“精”
牢固树立大农业观、大食物观,找准生态司法工作与服务生态产业发展的平衡点,常态化为高山冷凉花卉、高山马铃薯、高山云雾茶等特色农业产业开展“法治体检”,妥善解决土地承包流转、季节性采摘临时用工等影响生态农业产业发展的瓶颈问题。
为花卉企业开展“法治体检”
宣传教育突出“广”
全面推进涉生态保护庭审释法、文书释法、案例释法、宣传释法“四维释法”工作,深入案件发案地开展巡回审判。今年来,结合世界环境日、全国生态日等节点,到企业、学校、社区、乡村开展法治宣传10余场次,覆盖群众1200余人次。
开展生态案件巡回审判
代表点评
省人大代表
周宁县第一中学校长
张徐生
周宁县山灵水秀,自然生态资源丰富,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近年来,周宁法院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三库+碳库”重要理念,立足司法审判实际,不断探索“生态司法+”工作机制,优化生态司法服务举措,写好“生态+营商”文章,有力服务周宁发展高质量、生态高颜值。希望周宁法院持续深化绿色司法理念和实践,探索创新生态司法保护机制,为周宁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更优质、更坚实的法治保障。
省人大代表
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左允文
近年来,宁德两级法院传承弘扬“三库+碳库”重要理念,充分发挥生态司法职能作用,聚焦人民群众的生态司法需求,创新构建立体化生态修复模式,推广生态环境审判技术调查官制度,设立“绿碳”“蓝碳”生态司法保护实践基地,做大做强“生态司法+”大文章,推动具有闽东特色的生态司法保护样本再升级,既彰显了人民法院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责任与担当,更为宁德走出一条绿色生态高质量发展之路提供了支撑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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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周宁法院全链条筑牢生态司法保护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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