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父母出资买的房,离婚时怎么分?何晓燕律师:有多种分割方式!_夫妻_债务-小天才网络

婚后父母出资买的房,离婚时怎么分?何晓燕律师:有多种分割方式!

展开全文

湖南日月明律师事务所

何晓燕律师答:

您好,借款并不拘泥于何种形式出借,但是需要有证据证明双方之间的借贷意愿,比如对方在微信上向您提出借款或者书面方式签订借款合同的,在达成合意后您向其转出的相应款项可以认定为借款。

法条链接: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如需自己保存证据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证据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该证据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予以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是在港、澳、台地区形成的,应履行相关证明手续。

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外文说明资料,应附中文译本。

当事人应当对其提交的证据材料逐一分类编号,对证据材料的来源、证明对象和内容作简要说明,签名盖章,注明提交日期,并依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

2

郴州网友问:在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期间,因私事缺勤一天,公司是否有权直接开除员工?

湖南一星(株洲)律师事务所

刘浩良律师答:

你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公司有明确规定旷工一天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形且该规定有一定的合理性或者有证据证明旷工一天造成了严重不当影响或者后果的,一般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条链接: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

邵阳网友问准备离婚,男方在外的债务我不知情,欠了多少钱也不知道,对方没有用于家庭生活,这笔债会让我偿还吗?

湖南银联律师事务所

王三槐律师答: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债务系用于夫妻一方且与夫妻共同生活明显无关的不合理开支,均不具有家庭使用属性,应界定为个人债务。为家庭利益所负债务应当具有正当性和合法性。

夫妻一方为在离婚时侵吞共同财产而虚构的共同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因盗窃、抢劫、赌博、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行为所生债务,即使为家庭利益也不构成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夫妻之间约定为分别财产制且债权人知情的,也应当直接认定为个人债务。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第二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4

邵阳网友问:婚后男方父母出钱买的安置房,登记在我个人名下,如果离婚协议约定房子归我,这样能属于我吗?他父母可以要回去吗?

湖南日月明律师事务所

何晓燕律师答:

您好!根据您陈述的情况,如果购房时父母没有与你们达成借款的情况下,这房产应当视为对你们夫妻的赠予,因此系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可以协商分割,如果男方同意将房产分配给您,则您享有权属,其父母无权收回。即便其父母拟以借贷等来主张出资性质,其也应当承担举证责任,且也并非其单方主张可以认定的。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民法典》婚姻编司法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5

邵阳网友问:二手车发生过重大事故,卖家隐瞒了这一点,欺骗消费者上当,买了这个车(有微信聊天记录作证卖家承诺此车为非重大事故车),后来去保险公司咨询过才知道这个车出过重大事故,那我为啥要买这么不吉利的车?卖家是否应该退一赔三?

湖南银联律师事务所

王三槐律师答:

消费者购买的车辆为二手车,依法享有知情权。出于保障安全驾驶的需要,对于车辆的修理、事故、保险等真实情况,销售者不应存在隐瞒和欺骗,销售者理应将车辆为事故车的事实告知消费者,如故意隐瞒该事实,并作出车辆无保险事故的承诺,导致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作出错误的购买行为,构成欺诈,应承担惩罚性赔偿。

司法实践中,裁判结果也不完全一样,有一定的争议,一般会结合相关证据进行裁判,包括车辆交易价格、是否为事故车辆的鉴定、事故导致车辆的损害程度等方面的证据。

法条链接: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三个月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八十六条第一款当事人对于欺诈、胁迫、恶意串通事实的证明,以及对于口头遗嘱或赠与事实的证明,人民法院确信该待证事实存在的可能性能够排除合理怀疑的,应当认定该事实存在。

6

娄底网友问:我每天上班12小时,但公司没有为我缴纳社保。突然发生脑梗,这算工伤吗?我能否向公司索赔?

湖南一星(株洲)律师事务所

刘浩良律师答:

你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申请工伤不以是否缴纳社保为前提,但是脑梗是否能最终能认定为工伤,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的受到意外伤害或者突发疾病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的等情况可以认定为工伤,如果仅因自身疾病发生脑梗申请工伤,而又无证据证明突发疾病与工作有必要的因果关系,认定工伤可能有一定的难度。

法条链接: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来源:红网《问法湖南》栏目

↓ 法律咨询点击阅读原文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责任编辑:

平台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搜狐号系信息发布平台,搜狐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阅读 ()

相关内容推荐

新冠疫苗相关公司股票上海剧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业务性质达飞公司介绍科创板未来IPO公司南京乐诊生物有限公司潍坊家纺公司北京市自来水公司客服公司浏名十里河搬家公司公司未缴纳公积金健益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公司查询网真伪查询若公司业务临沂面粉公司公司汪洋保险公司准备金制度度金公司韩国fn公司昆明搬厂公司基金投资没有上市的公司吗怎么和快递公司签约公司管理演讲网上算公司名公司S4级别日本飞电公司公司开业要准备什么四月游公司万信达科技制品有限公司北京购物卡回收公司中建八局上海公司珍岛公司业务旋风跑腿公司中核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珠海保姆公司哪家好兰州公司市值最高公司浩和公司安吉红公司青岛聚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代贴现公司舒婷果业连锁有限公司瑞伦公司中国电信石家庄分公司上海酷印实业有限公司广州信赢贸易有限公司江苏威远建设有限公司江苏中瑞电气有限公司轴研科技公司上海航天信息有限公司山东华力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教育培训公司需要什么条件惠泊公司联思触控技术有限公司环城高速公司镇与县公司安徽万邦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宏青公司五行通讯公司合肥安金贸易有限公司瑞数电器有限公司广告公司数量赣州供电公司领导班子保险支公司山西逸岳农业有限公司上海维联建材有限公司普立华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平湖公司直招司机创女公司标致金融公司天智申购公司本公司在世界各地的维修人员闲得无聊浙江荣毅公司岳阳灭鼠公司月嫂公司监管莱特气弹簧有限公司螨婷公司官网项目评估公司搬家公司运营生物技术服务公司富通有限公司盘锦禹王防水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如何在自贸区注册公司珠海保姆公司哪家好餐饮公司logo图片大全北奥再生公司上市公司区别组建保安公司临沂传媒公司龙岗家政公司杭州汽车出租公司日本电通广告公司茶城建筑公司周雪银公司恒大车业科技有限公司临沂华建公司深圳一公司中电华瑞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微汇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中山市越海电器有限公司百粮春公司武汉美缝公司夸汽车公司中建方程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喆轶公司公司回购股票是利好吗中闽置业有限公司寰宇金服公司定制设备公司永春梁雁公司公司顾问长星宇航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新天期货公司陕西中右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公司可以经营什么业务三人广告公司养兔公司安徽安科余良卿药业有限公司秘公司地块整平公司银行app开发公司工程机械公司贵州电建二公司破产neg公司广州济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田快递公司上海国药公司翼虎安保公司义乌要债公司制氟公司成都自来水公司客服电话威海港华燃气有限公司上海哪些公司黄山会务公司公司又叫我回去深圳市货拉拉公司地址装修公司业务员金尼源公司重庆天怡美装修公司珠海代理公司注册天津滨海新区物流公司福建捷宇电脑科技有限公司新建投公司青岛嘉琳公司个人独资公司税率鑫叶旺公司刘强东的公司有多少新福朗公司公司禁止u盘寰图上市公司飞鹤公交公司茶城建筑公司系列公司厉凯公司三生公司靠什么赚钱佛山蓝光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到宁波搬家公司西安秉信纸业有限公司伊薇姿公司郑州铁路局安李公司大连瑞光科技公司地址明基材料苏州有限公司怎么样宋词的公司名重庆到泉州物流公司比公司好吗公司报税人公司注册得花多钱源华盛公司乌干达公司注册在联通公司上班好不好闵行注册公司哪家好装饰公司职责广州检验公司北京国医械华光认证有限公司基维斯公司危废处理公司投资多大公司证书等级公司年交医保网站建设公司首选新公司注册办法海佳尔公司印尼物流公司兔司机公司无锡联想公司欢旅公司办公装备有限公司上饶主播公司九巨龙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大型装饰公司排名河南防水公司福宁鲜公司公司查吉凶测试新松子公司庄浪城投公司代理商业保理公司注册公司和氏璧宁波优步公司地址成瑞公司公司搞外包开公司生产口罩

合作伙伴

小天才网络

jl.urkeji.com
seo.xtcwl.com
www.7272w.cn
www.youpinhui.vip
www.clhczx.cn
www.he1tech.com
www.bjdongwei.cn
www.8830000.cn
www.clhczx.cn
www.bbswimming.cn
seo.urkeji.com
www.mtcddc.cn
www.urkeji.com
www.ddtxly.cn
www.akz.net.cn
seo.07yue.com
www.gzlyapi.com
www.28j.com.cn
www.wangluohr.cn
www.weiwin.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