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泉州市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组织实施第四批泉州市企事业知识产权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福建泉州环宇通电子有限公司等58家单位为第四批泉州市企事业知识产权试点单位。 第四批泉州市企事业知识产权试点单位是在有关企事业单位申报和各县(市、区)知识产权局、泉州开发区知识产权局、泉州台商投资区社会事业局推荐的基础上,泉州市知识产权局按照有关申报条件评审确定的。58家单位范围覆盖所有县(市、区),其中鲤城区6家、丰泽区6家、洛江区4家、泉港区2家、石狮市4家、晋江市7家、 南安市7家、惠安县3家、安溪县3家、永春县5家、德化县4家、泉州开发区4家、泉州台商投资区3家。 通知要求,各试点单位应按照国家、省有关开展企事业知识产权试点工作的精神和《泉州市企事业知识产权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知识产权试点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试点期间,泉州市知识产权局将根据《实施办法》中提出的措施和办法,加强对试点单位的指导和服务,并在政策引导、项目立项、执法保护、信息化应用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期满后,将对试点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宣传推广试点工作的有益做法和经验,并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通过开展企事业知识产权试点工作,试点单位进一步增强了知识产权意识,提升了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泉州市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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