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离异3年内不得京内购房”的政策被废止,离婚后购房不再受离婚年限限制,已从今日开始执行。
2021年8月4日,规定北京夫妻离异的,原家庭在离异前拥有住房套数不符合本市商品住房限购政策规定的,自离异之日起3年内,任何一方均不得在本市购买商品住房。
当年这个限令的出台是为了防范一些家庭为了逃避限购而假离婚,当时的楼市还是相对比较热的,不少人想买房但是苦于限购。这种做法在一定程度上可能减少了投机性购房行为,但同时也给真正需要解决住房问题的离异市民带来了不便。现如今,楼市也已经发生了相对比较大的变化,如今的楼市面临的不再是需大于供,而是供大于需,为了更好地推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所以取消了这个限令。
首先,废止该政策有助于消除对真正的离异人士的不公平待遇,使他们在购房方面享有与其他市民相同的权利。
其次,可能会增加房地产市场的流动性,更多的人将有资格购买房产,这可能对房地产市场产生积极影响。而且,可能会让市场更加反映真实的住房需求,而不是受到行政限制的影响。
第三,这一变化也充分体现了政府在房地产政策制定上的灵活性和对市场变化的响应能力。
但是有一点需要注意,取消了这个限令并不等于可以假离婚购房,更不等于鼓励,假离婚的风险依旧还在。
风险一:可能“弄假成真”
假离婚通常是以下两种情况,一是一方以假离婚的形式欺骗另一方,并且在假离婚的过程中进行了财产分割,离婚后却不履行承诺的状况;二是双方通谋离婚,夫妻双方为了达到预先的目的而是故意串通欺骗婚姻登记机关,暂时离婚,等目的达到后再复婚的行为。但是不论是以上哪种情况,只要领了离婚证,夫妻双方在法律上就已经是离婚状态了,是不能强制双方复婚的。
因此,如果在假离婚后,一方拒绝复婚,在法律上也是没问题的。
风险二:可能“人财两空”
离婚通常会伴随着财产分割,不论是真离婚还是假离婚皆是如此。因此,大家需要注意的是,在“弄假成真”的基础上,双方对于财产分割签署的离婚协议对双方也都是有效的。
比如,一对夫妻,为了买房办“假离婚”,签订了《离婚协议》,约定了财产分割。没想到买好房后,妻子却不肯复婚了。于是丈夫将妻子起诉,最后法院的判决结果是,离婚有效,离婚协议也有效。
此外,还有一点需要提醒大家的是,离婚财产分割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会变成个人财产,即使复婚,财产会以一种全新的方式计算,也就是说会算成是个人的婚前财产。所以,即使是双方约定好的假离婚,也要留个心眼,在莫大的利益面前,任何人都不值得信任。
政策的调整需要平衡打击投机行为和保障市民合法权益之间的关系。废止“离异3年内不得京内购房”的政策是基于对当前市场状况和社会需求的重新评估,以及对原政策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的考虑。所以,还是不建议大家通过假离婚来规避限购政策,否则可能会弄巧成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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